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的章程;
(二) 有加入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的意愿;
(三) 在本行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必须是本行业依法成立的企业单位以及相关团体或本行业有关的专家、学者以及熟 悉本行业业务者。
(五) 申请入会的企业须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经营性公司,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成为本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 团体会员的代表应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协会可聘请有关人员担任协会名誉职务或顾问。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行使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三) 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及行规行约,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和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及时向协会报告生产经营情况,提供协会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数据和信息;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企业闭歇,其会籍自然取消,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