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参加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均需缴纳会费,缴纳会费是会员对协会应尽义务。
二、会费缴纳标准
1、会长单位:8000元/年 ;
2、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3、理事单位:3000元/年;
4、会员单位:1800元/年。
三、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时间为每年10月底前,一次交清,原则上采用汇款方式。
开户行:海宁市农商银行
帐 号:2010 0000 1945 840
户 名: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573-87553070
四、凡发生非人力所能挽回的原因而造成的亏损,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由会员提出申请,经协会审议批准,酌情减免或缓缴当年会费。
五、凡无故拖欠会费逾期一年以上,视其自动退会。
六、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海宁市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2015年1月25日